【法律】王鸿彬律师说法:“法官審判還是陪審團審判?”
時間:02/24/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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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鸿彬律师是资深的刑事辩护律师,多年来代理了太多太多的刑事案件,她精通刑事办案经验及卓越的刑事辩护技巧,鸿彬律师告诉您,申請陪審團審判是每個被告的憲法權利。法官審判是內行人(法官)以事實和法律結合的方式作出判決,裡面很少有人情的考量;而陪審團審判是外行人(陪審團員)根據雙方呈現的證據和法官指示的法律作出判決,有不少人情、感性、個人喜好的因素在裡面。顯然後者機動性更強,律師更好發揮,法庭上面的辯論也更精彩。 陪審團審判雙方律師(刑事案件是檢察官和辯護律師)要花費大量的時間研究證據,制定策略,培訓客人,所以收費相對昂貴。一旦進入陪審團審判階段,檢辯雙方都如臨大敵,絲毫不敢怠慢,律師們用「顯微鏡」仔細探究每一個證據的細節,當事人,甚至警察講過的每一句話,一天只睡幾個小時是家常便飯,一旦判決出爐,很多律師的第一件事是趕緊回家睡上一覺。王鸿彬律师最了解客人的需求,您有任何法律问题请联络王鸿彬律师62629522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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